中国淮扬菜文化博物馆部分展陈提升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时间:2023-09-07 09:58 | 浏览次数: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淮扬菜文化博物馆部分展陈提升工程总承包 (项目名称)已由 淮安市行政审批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淮扬菜文化博物馆部分展陈提升项目批准建设(淮审批投资备〔2022〕31号),项目业主为淮扬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建设单位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中国淮扬菜文化博物馆部分展陈提升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淮安市清江浦区河畔路88号淮扬菜文化博物馆内
2.2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750平方米,工程总投资约385万元
2.3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为385万元,其中:设计费21万元 , 工程费364万元(包含备用金30万元,备用金为不可竞争费用),设计费、工程费投标总价均不高于控制价。
2.4工期要求:120个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要求30个日历天,施工工期要求90个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
(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设计成果符合国家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要求);
(2)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
2.6招标范围: 本项目采用设计+施工总承包模式发包。具体包括:(1)设计内容:项目范围内涉及的施工图设计、相关报告文件编制、及相关配套服务等;(2)施工内容:包含但不限于为完成最终施工图设计范围内(含设计变更)的全部工程施工并保证工程顺利通过竣工验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申请人应具备 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建筑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或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且同时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3.2申请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并取得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 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有效期内)或者国家壹级注册建筑师或者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或者具备工程建筑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注:以上在建工程是指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
(3)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 申请人及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其他要求:              ;
☑3.3.1自  2021  年 9 月 6  日以来,企业和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3.3.2自  2022  年9 月 6 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3.3自 2023  年 66 日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3.3.4投标人自 2020年9 月 1 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在300万元及以上的类似展陈的工程业绩的(临展业绩除外);
业绩说明:
(1)如是总承包业绩或施工业绩,时间以竣工(或完工)验收证明载明的日期为准。金额以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证明材料上载明的金额为准,若未载明金额的以业绩合同上载明的金额为准。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须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业绩合同、竣工(或完工)验收证明材料(竣工或完工验收证明须有建设、设计、监理、施工四方盖章,缺一不可),三种资料缺一不可。类似工程内容在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完工)验收证明中任意一证明材料体现即可,如有不同以施工合同为准。 
(2)如是设计业绩需提供设计合同、设计成果证明材料(图审合格证或竣工验收证明或业主出具的设计成果证明),时间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
3.4申请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两家。联合体投标人应明确联合体牵头人为施工单位,附联合体协议并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联合体成员单位的责任和权利。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3.6申请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7委托代理人(若为联合体的,委托人必须是牵头方)、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必须是本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正式员工,需提供劳动合同及2023年以来任意1 个月由劳动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
3.8申 请 人 未 被 人 民 法 院 在 “ 信 用 中 国 ” ( www.creditchina.gov.cn ) 或 “ 信 用 江 苏 ”(www.jscredit.gov.cn)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9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3 年9 月 8 日2023 年 9 月 14 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2:00至5: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到代理公司报名获取招标文件。投标人请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联系人:杨工,联系电话:15905238906。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伍佰元/份(售后不退)。未获取招标文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3年 10 月18 日 14 时 30 分。
5.2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淮安市淮阴区珠江路368号桃李北苑南门商铺10号2楼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淮安文旅集团网站 淮扬菜集团网站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淮扬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 淮安市翔宇中道90号                                  
邮    编: 223000                                                 
联 系 人: 蒋经理                      
电    话:18852390551      


招标代理机构:淮安市木禾工程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淮安市淮阴区珠江路368号桃李北苑南门商铺10号2楼
邮    编: 223001 
联 系 人:  杨工  
电    话: 15905238906